近日,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針對港口經營許可延續換證事項提出了6項優化服務新舉措,包括壓減申請材料、便捷材料提交方式、簡化內部會商程序、到期前提醒提示、實施互聯網導辦、開通免費郵寄服務等。
申請人在辦理港口經營許可證延續換證業務時,對于可以通過有關信息系統查明、無變化且可以通過檔案資料查明、通過本局備案的三類材料,申請人無需提交。申請人取得二級以上an全標準化證書且通過考評的,可視同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和an全管理制度。同時,對確需提交的材料,申請人也可以采取電子版或紙質材料影像版等“無紙化”方式提交,無需再報送紙質材料。這一舉措大大縮短了企業組織材料的時間,避免了材料的重復提交,企業辦事人員再也不用抱著一摞摞厚厚的資料和原件來現場報送了。
對于延續換證批準前的內部會商程序,服務措施做了進一步簡化。建立了“互聯網+內部會商”新機制,將組織召開的由審批、運營、an全、執法等局內部門參加的線下會議改為線上會商。申請材料經過初審合格后,隨即啟動線上會商機制,會商無異議立即核準發證,使審批時限進一步壓縮,企業能在更短的時間內拿到許可證。
該局專門提出了到期前提醒提示、互聯網導辦和免費郵寄服務等優化服務措施。即提前2個月通過電話、微信等方式,提醒提示港口經營人按期申請辦理延續手續,避免因許可證書到期過期影響正常生產經營;通過互聯網為申請人提供辦事指引、“一對一”在線實時互動和“顧問式”深度解答,zui大限度減少申請人跑辦次數;對于當場無法取得的審批文書,且需領取實體審批結果的申請人提供“免費郵寄”服務,對企業和群眾不收取任何費用。